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九联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九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九联科技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及上网公告附件
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梁文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九联科技募集资金余额为9,983.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8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按计划投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将该项目的三个专户进行注销,注销情况如下:账号1:440501717182000006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账号2:592902490710999,开户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城支行;账号3:217210029075400004,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对应的5,459.64万元,用于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该项目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将该项目的一个专户进行注销,账号信息如下:账号:80020000016106603,开户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0.27万元。该项目专户本金金额为零,剩余专户利息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对应的9,424.91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经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9550880016453300912,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剩余专户余额于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理财专户余额为468.6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857.03万元。具体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6月末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758.23万元,其中包括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4,118.81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639.41万元。预先投入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0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6日,九联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九联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68.61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609 公司简称:九联科技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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