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6:00通过公司邮箱、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黄江先生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亦锋先生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辜诗涛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郭群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辜诗涛
联系方式:0769-26382738
电子邮箱:ivan@leadyo.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6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6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杰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0〕230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扬芯片”)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52,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费39,843,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208,620.00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266,061.9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0,942,558.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东莞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创”)与原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上海利扬创及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部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原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1号)。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东莞证券出具了《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变更情况如下: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各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保持一致。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净额。
[注3]本年度实现效益为营业收入。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概算按达产年份全年实现销售收入计算。截至报告期,部分募投产能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公司代码:688135 公司简称:利扬芯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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