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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何国胜、郭先鹏、张彦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3-01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3698                                        公司简称:航天工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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