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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3-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9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68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52.5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1,732,446.5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8,102,543.87元。2023年上半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629,902.67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3,629,902.6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664,074.00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0元,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346,738.17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3,375,273.92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872,638,689.9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3,514.8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因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自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872,638,689.97元,2023年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4月14日经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置换了30,024,674.87元。

  四、本报告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3-53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同意选举董韡雯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 2023-54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XIAOLIN ZHANG(张小林)先生、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先生、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斌先生、王学恭先生、朱冠山先生、张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二) 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XIAOLIN ZHANG(张小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XIAOLIN ZHANG(张小林)(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姜斌、王学恭;

  2. 审计委员会:张昕(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王学恭、朱冠山;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冠山(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王学恭、张昕;

  4. 提名委员会:王学恭(主任委员)、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朱冠山、张昕;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监事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孙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韡雯女士、康晓静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二) 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 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董韡雯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XIAOLIN ZHANG(张小林)博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振帆博士、吴清漪女士、陈素勤女士、QINGBEI ZENG博士、HONCHUNG TSUI博士、SHIH-YING CHANG博士、张知为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洪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吕洪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董韡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韡雯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换届选举完成后,傅晓女士、林亮先生、吕洪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1095757

  邮箱:IR@dizalpharma.com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199、245号4幢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XIAOLIN ZHANG(张小林)博士:

  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哈佛大学医学院癌症中心分子遗传学博士后学历,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客座教授。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6年7月至1998年6月,任美国波士顿大学生物分子基因工程中心研究员;1998年7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阿斯利康波士顿研发中心,历任资深科学家、总监职位;2006年6月至2017年12月,建立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创新中心,并任全球副总裁。

  杨振帆博士

  1968年出生,持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

  1992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医生;1995年9月至1998年8月,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医生;1998年9月至1999年2月,任香港大学玛丽医院访问学者;1999年3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香港大学科研人员、科研教授;2008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项目总监及医学总监。

  吕洪斌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6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长型企业投行部医疗行业组负责人、执行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健康行业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

  吴清漪女士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21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

  2011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阿斯利康中国肿瘤业务部市场总监、区域销售总监、糖尿病部执行总监;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历任赛诺菲肿瘤业务部负责人和特药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百济神州大中华区首席商务官和高级副总裁。吴女士职业生涯从拜耳医药开始,经历过礼来、辉瑞、健赞等公司职业发展。

  陈素勤女士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8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临床运营部门负责人。

  1989年7月至1994年5月,任天津力生制药厂质量管理部工艺员;1994年5月至1998年12月,任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营业部科长;1998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礼来亚洲公司医学部注册专员;2001年4月至2011年2月,任罗氏制药亚洲药品开发中心中国运营部门负责人;2011年2月至2017年4月,任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临床运营中心部门负责人。

  QINGBEI ZENG博士

  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199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先灵葆雅研究院副主任研究员;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默克研究院副主任研究员;2012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创新中心高级主任研究员。

  HONCHUNG TSUI博士

  1968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新药研发、化学部负责人。

  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斯坦福博士后研究员;2001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美国先灵葆雅主任研究员;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默克制药研发中心主任研究员;2012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创新中心高级主任研究员。

  SHIH-YING CHANG博士

  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2019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CMC部门负责人。

  1996年9月至2001年5月,任联和技术公司应用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03年8月,任埃克森美孚化工公司资深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百时美施贵宝资深首席科学家;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和记黄埔医药制剂研发部执行总监。

  张知为女士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8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运营部负责人。

  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任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秘书;2006年8月至2011年4月,任上海和睦家医院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翰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3-52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494号文《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12月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5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258.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116,637,476.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7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1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653,514.8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计划对2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1,783,42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161,732,446.541元。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考虑到各项目优先级、临床申报策略、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对临床项目的募集资金研发投入在募投子项目之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方案>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9,000,000.00元对新药项目DZD4205针对外周T细胞淋巴瘤进行补充投资。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人民币1,483,42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522,420,000.00元,新增投入人民币39,000,000.00元由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

  如“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所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567,781.57元,扣减2021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783,420,000.00元后,即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3,147,781.57元。除了上述超募资金人民币39,000,000.00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投资外,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94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3年4月14日经本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人民币43,207,781.5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745,768,710.97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295,023,735.57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人民币120,940,000.00元。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4,181,834.5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83,787.41元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9,065,621.9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230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5、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2月19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于2023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的自筹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2021年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192                                公司简称:迪哲医药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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