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4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集团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7,999,583.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1,134,491.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091.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1,418.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581.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982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8月,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51.2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2年1月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96.38万元。
(三) 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人民币5.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4.0亿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351.22万元。
[注2]“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自2021年12月起产生效益,并逐步达产。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际产能以及产量尚在爬坡期。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3,296.38万元。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精密加工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 会议召开方式:文字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8月31日-9月11日),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16:00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
3、会议召开方式:文字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旭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
财务总监:卢建波先生
独立董事:王民权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9月12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 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以文字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二)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xsgf@nbxus.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小芬、陈允奎
电话:0574-55223689
邮箱:xsgf@nbxu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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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