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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2                      公司简称:可川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会议由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朱春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淮安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可川科技”)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64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6.0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9月,公司连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七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49.98万元。除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外,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7,000.00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52,796.00万元系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4:本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6,695.00万元,累计赎回59,695.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7,000.00万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全赞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上不存在不规范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可川国际有限公司(以上名称均为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投资金额: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140,000,000)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国内政府有权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可能存在因审批、报备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不能如期完成审批、报备手续等不确定因素。

  (2)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淮安全资子公司旨在深度挖掘客户产品迭代需求的基础之上,开展复合铜箔/复合铝箔等复合集流体相关电池新型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可能会出现项目实施进度不如预期甚至研发失败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新材料技术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鉴于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香港全资子公司成立后,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市场、经营及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依法合规地开展子公司后续的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策略加强风险管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在江苏省淮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约500万美金,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可川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淮安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淮安和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一:

  1、公司名称: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路86-1号(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5、拟定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真空镀膜加工;电镀加工;涂布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出租。(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6、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二)投资标的二:

  1、公司名称:可川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投资总额:500万美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将根据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市场进展情况分次投入

  4、住所:中国香港,香港葵涌大连排道金龙工业中心四座23楼EF室(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5、拟定经营范围:科技类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其他对外投资。(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6、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100%。

  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淮安全资子公司,旨在深度挖掘客户产品迭代需求的基础之上,开展复合铜箔/复合铝箔等复合集流体相关电池新型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利益。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旨在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公司业务结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将随着项目发展情况逐步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本次对外投资均不存在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国内政府有权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可能存在因审批、报备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不能如期完成审批、报备手续等不确定因素。

  2、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淮安全资子公司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相关新型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可能会出现项目实施进度不如预期甚至研发失败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新材料技术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鉴于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香港全资子公司成立后,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市场、经营及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依法合规地开展子公司后续的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策略加强风险管控。

  4、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8月28日,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变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说明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公告之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使用3.55亿元,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变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64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6.0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1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变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可川科技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可川科技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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