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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3-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于2023年2月1日在符合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原预案和论证分析报告引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已废止。为衔接配合上述变化,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于2023年5月30日在符合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3、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1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相关公告于2023年6月8日在符合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4、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相关公告于2023年6月14日在符合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5、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相关公告于2023年7月5日在符合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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