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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5月5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3,80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7月28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1,647,901股,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注册资本,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根据整体经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591449167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4、营业场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纬九路19号

  5、负责人:陈庆

  6、成立日期:2012年1月9日

  7、经营范围:生产氢气、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注销分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是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本次注销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后,其资产、业务和人员等由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承接。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1,647,901股,发行价格为9.77元/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20C000348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7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821,119.0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3,178,873.73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预案》,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1,647.901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7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21,11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178,873.73元,现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泰证券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能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市场波动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集中资源、优化成本、提高收益、安全高效”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3,7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5.42%,未超过公司董事会5亿元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公司2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1.00至3.00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联系:

  联系人:王虹、余欢

  联系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电子邮箱:zqb@china-kmt.cn   邮政编码:414003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9

  2、投票简称:凯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离职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独立董事李一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2日,公司于内部网络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5、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6、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16日。

  8、2023年3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及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于内部网络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0、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5月5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2人已离职,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移动时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离职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2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股,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5人调整为193人,首次授予总量由1,505.00万股调整为1,501.00万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2.76万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A股股本结构变化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限制性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2023年全年业绩产生大幅影响。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40,000股(陈小伟、曹丽娟各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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