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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的履行将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 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三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晖能源”)与东莞市晓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东新能源”)签订的采购合同,晓东新能源向三晖能源采购储能系统(规格:SE2000L-215,包含电池系统、BMS、PCS、液冷机组等),合同总金额40,221.08万元。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东莞市晓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CFPACC0Q

  3、法定代表人:李鹏飞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振安东路1189号1号楼608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晓东新能源最近三年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晓东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订主体

  需方:东莞市晓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供方:深圳三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标的:晓东新能源向三晖能源采购储能系统(规格:SE2000L-215,包含电池系统、BMS、PCS、液冷机组等)。

  合同价款:40,221.08万元人民币。

  交货及验收:第一批交货时间:2023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第一批交货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其他批次货物交货时间: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最迟交货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款、发货款、到货款。

  违约责任: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本合同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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