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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3-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11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森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上述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3-4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数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执行该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其他解释因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对公司暂无影响。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会计政策。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11票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调整情况

  1.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衔接规定,对期初数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未经审计)预计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3-4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牟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3-4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0日至9月11日9: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1日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10:00

  (二)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网络平台地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部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8月30日至9月11日9: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良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13号信箱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6152009

  电子信箱:HKDL2008@XAE.AEC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93                              公司简称:航发动力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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