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30 公司简称:晶华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04,79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955.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42.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89.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自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在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期间存在超过前次审批额度的情况,最大余额为920,537,016.65元,即超出前次审批额度537,016.65元。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时段存在超过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85,032.75万元。
3.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40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676.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3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产品预计售价、存货的库龄、通用性及周转情况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由于2021年芯片供应短缺,产业供应链中下游厂商均备货较多,叠加2022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和半导体下行周期因素影响,导致去库存周期拉长,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663.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676.9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38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华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4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更正后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一步更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概述
(一) 更正原因
公司将2022年期后退货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相应调减了2022年度收入1,738.07万元。2022年期后退货涉及的收入确认于2022年半年度,经公司自查,上述销售发生时客户无相应的购货需求,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调减2022年半年度确认的收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 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更正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3.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4.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 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更正情况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三季度报告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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