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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林志雄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8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丹荷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将经营范围中新增“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物业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经审议,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意根据上述变更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及相关章程条款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陈丹荷女士简历

  陈丹荷女士,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象屿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优尼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8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通知,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因租赁业务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36元,共计募集资金49,6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83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0.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百齿泰(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齿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3月17日,经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百齿泰为大博医疗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口腔种植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对募投项目更好的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经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增加百齿泰为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来由公司及百齿泰公司共同实施此项目并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百齿泰公司增资2,700.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2022年4月15日,经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14,033.68万元,其中骨科植入性耗材产线扩建项目投资金额为12,859.45万元,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1,174.23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骨科植入性耗材产线扩建项目、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进出口;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进出口;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前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及相关章程条款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 9:30、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 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舒婷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2901 ”,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15 - 9:30、 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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