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上述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上述议案5-7均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9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倪雯琴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在华宁县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投资建设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及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二)关于公司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刘炳生、蔡显威、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之源”)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对青海聚之源进行投资。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终止该投资项目。
鉴于青海聚之源未根据《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并未无息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订金共计人民币71,602,222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欠款的督促与沟通情况,公司启动对刘炳生、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程序。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事项
报告期内,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山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被列入山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丰元锂能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玉溪市投资建设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及配套相关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该二期项目选址位于玉溪市红塔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不超过247亩,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由丰元锂能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个旧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12.5亿元人民币,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邓燕女士、万福信先生、陈令国先生、赵程先生、赵晓萌女士、赵凤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1、审议通过《提名邓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万福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提名陈令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提名赵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提名赵晓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提名赵凤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周世勇先生、金永成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周世勇先生、金永成先生、李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1、审议通过《提名周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金永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之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安徽丰元原股东丰元锂能、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拟与新投资者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安庆皖江出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对安徽丰元进行增资,丰元锂能及安徽金通均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安徽丰元注册资本将由86,400.00万元增加至99,950.14万元,丰元锂能持有安徽丰元的股权比例将由82.64%变更为71.44%,安徽丰元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此外,公司拟与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公司将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决议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李桂臣先生、张明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1、审议通过《提名李桂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张明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通过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增资扩股事项,满足安徽丰元的未来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扩股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扩股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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