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以下简称香山糖厂)于2021年12月17日就相关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桂 0110民初1208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2年3月3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案于2022年3月1日被立案受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在审理过程中,经查明所涉部分合同主体为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种植公司),香山糖厂遂将该案变更诉请。2022年9月1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桂 0110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香山糖厂就该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已被受理,案号为(2022)桂01民终11904号。(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桂 01民初11904号],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累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28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为终审判决,审判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其他尚未审结的案件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桂 01民初11904号。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