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91,504,198.44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377,062,004.3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4月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日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剩余200,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2年5月12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公司以前年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1,1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到期金额1,00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已于2022年到期金额15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2,732,005.62元。
公司以前年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1,340,000,000.00元,已于以前年度收回1,090,000,000.00元,截止2022年末仍持有的大额存单金额为250,000,000.00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6,327,885.37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日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于2023年2月至4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000.00元。
(2)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单位:元
3、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363,267,559.40元,其中,光大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1,525,197.93元,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余额61,740,977.32元,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4.1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44,104,672.89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389,268.71元,理财投资收益9,715,404.18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21,099,643.21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732,203,892.61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820,371,653.37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使用228,194,533.50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740,329,563.73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0元。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3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967,198.46元和资产减值损失6,683,961.78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5,283,236.68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政策: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公司实际发生了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承兑,转入应收账款披露。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公司按照客户性质与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4、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
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6、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3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85,181,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7,073,610.86元(含税) ,占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1.50%;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270,736,108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270,736,108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6月28日,公司完成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高芯科技的通知,因经营发展的需要,高芯科技变更了经营范围,高芯科技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及轩辕智驾的通知,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汉丹机电和轩辕智驾变更了营业执照中的相关登记事项,汉丹机电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轩辕智驾变更了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上述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感科技投资设立公司孙公司智感数科,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德光创已终止在项目地块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并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签署《高德红外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解除合同协议书》,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终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上述项目终止后,项目建设主体高德光创申请注销手续,相关工商注销登记已办理完成。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3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7。《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3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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