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冻结提醒,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有220,144.91元被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实,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海南康益达贸易有限公司之申请作出〔2022〕琼0106民初3621号之二的《民事裁定书》,海南康益达贸易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等七名被告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以人民币220,144.91元为限。
二、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务开展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198.90万元)的0.0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且其中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资金被冻结的上述银行账户系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2.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力争尽快处理该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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