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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公司公告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1)中仅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孟州公司,未对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明确,因此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公司向孟州公司增资,增资额为18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72,116,480.00元,自有资金7,883,520.0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与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城投”)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并以出售式重整方式,由合资公司收购百盛公司等四公司所持有的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及土地、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合资公司由广济药业持股90%,惠民城投持股10%,注册资本5.2亿元。本次重整交易总价款为5.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广济药业承担90%,即4.68亿元,惠民城投承担10%,即0.52亿元。合资公司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的营业执照。

  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23年2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812破2号之五,裁定:一、批准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二、终止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程序。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8日及4月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 3 年(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借款年利率为 4.8%。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对应价值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2023 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拟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租赁期限 3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对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涉及金额主要影响2022年1-3季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5、2023年4月18日,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股份37,539,103股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6、基于公司“原料药+制剂+大健康”的“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原料药制剂联动”发展方向,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将其打造成为化学合成基地的载体。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7、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经与保荐机构沟通,为方便账户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澍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赵海涛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现场表决,刘波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9日上午11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孙茂万先生、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蒋涛先生为通讯表决;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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