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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号文《关于核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20年8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7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80,921.00股,发行价为17.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5,599,933.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01,599.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4,298,334.0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87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8,357,831.6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646,198,950.94元,本年度项目支出使用49,766,526.53元,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元,本年度收到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2,950,000.00元,全部为归还以前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公司2022年存在误操作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尾号3215账户支付SAP软件工程款1,342,112.00元、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尾号3215账户归集至公司基本户农业银行尾号0397账户3,315,533.86元,合计4,657,645.86元,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形后于2023年4月23日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648,357,831.6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7,468.7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34,298,334.03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446,966.37元,主要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玉立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支行(本段统称“开户银行”)开设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证券”),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工作由银河证券承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1)淮北市濉溪县燕头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蚌埠市怀远县池庙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2023年上半年改造完成并投产,后备母猪从产仔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导致上述项目2023年上半年暂未产生收益。

  (2)淮北市濉溪县和谐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蚌埠市怀远县钟杨湖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牛卧庄年存栏110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郓城县程屯镇肖南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2023年上半年猪价整体仍然较为低迷,导致上述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3)安徽阜阳500万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上半年投产,投产初期项目未达到满负荷状态,成本较高,导致上述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4)东早科年存栏110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豆宝殿年存栏56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南贾村年存栏50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郓城县潘渡镇杨庙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在2023年上半年尚未完工投产,暂未产生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年产 100 万吨猪饲料与 20 万吨水产饲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无。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 349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27,367.0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367.01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以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15亿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应当检查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有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有减值迹象,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的主要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采取了易于判断的方式,即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的情况下,生物资产才可能存在减值迹象。具体来说,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①因遭受火灾、旱灾、水灾、冻灾、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影响该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从而降低其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②因遭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侵袭,造成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③因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④因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综合2023年7月份市场价格和生猪期货价格,考虑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售价发生的波动,以及未来公司生猪养殖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其他存货减值的情况,本期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017.63万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计提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中: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政府事业单位货款、由集团客户担保、或其他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2,550.44万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1,467.19万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21,467.19万元,并相应减少2023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1,483.88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3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6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南京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55。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半年度报告》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54。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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