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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导科技”)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 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 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230                      公司简称:芯导科技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的批准,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0股,发行价为134.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75,256,603.78元,余额为人民币1,846,893,396.2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404,716.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679.2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2,135,312.3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05,951,744.33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流415,000,000.00元)。本报告期使用16,183,568.02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22,135,312.3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11,286,385.8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455,422.3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5,169,036.4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的上级管辖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上级管辖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1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通知存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022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33,6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并新增全资子公司芯导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调整为上海、无锡。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报告期内,上述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手续并已正式运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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