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四)审议通过《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相关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元,共计募集资金39,090.7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5.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354.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2.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762.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预先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45.63万元。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2023年3月7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事项。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安全评价审查意见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总图布置,公司须对涉及该项目规划建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拆除、处置。由于前述处置固定资产中涉及公司现有生产综合楼、食堂、营销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因此,为优化整合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节约占地、集中办公、节省投资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示的“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由2,370平方米调整为8,230.34平方米,投资总额由763万元调整为5,005万元,以满足公司人员集中办公和研发的需要。本次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不存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尚无效益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 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1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213 公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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