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9日、5月23日、5月24日、5月29日完成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518801040000255账户和518801040007946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3010155200002601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12390623781070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5,489.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建设厂房2.1万平方米,土建及相关费用为6,079万元。目前实际新建厂房约2.03万平方米(包括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预留厂房面积),因公用系统等费用节余,土建及相关费用预计为4,138万元,该部分预计节余项目资金1,941万元;项目原计划投资工艺设备11,18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适逢国家启动“中国制造2025”,公司结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论证与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招标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等原因,在产能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工艺设备投资预计将节余项目资金4,294万元;综上,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235.00万元。
为实现主要现场仪表的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发挥精益生产集约效应、提高智能制造整体水平、增强主力产品成套供货能力,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8,269万元,其中6,235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公告》。
上述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总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因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耗时较长,且2016年下半年以来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施工单位影响较大,施工进度延迟,导致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因此本着谨慎的原则,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12,8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11,238.18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6,876.17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4,362.01万元)。
(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建设、计量检测室建设因少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进度有所延缓;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建设因涉及多软件工具相互调用及接口实现,相关软件在建设过程中需反复论证、更改、调试、验证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确保稳定性和可靠性,导致功能性验收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寿命仿真试验室、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计量检测室等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5,268万元,其中土建与公用系统计划投资1,478万元,研发设备计划投资3,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1万元。因前述实施方式变更,土建与公用系统投资不再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3,230.09万元。
(三)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厂房、优化生产模式、增加设备投入等手段提升公司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核电温度仪表、智能调节阀四个产品的产品技术性能和产能。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调节阀项目所需进口设备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底整体调整为2019年12月底前。
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4,4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2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19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76.3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16,638.00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6,938.36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下属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核电温度仪表于2019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智能调节阀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而,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预计效益为3,146.40万元/年,2023年上半年实现效益1,052.29万元。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程宏先生、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同意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四联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0577746991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南园路与牌坊路交叉口;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南园路与牌坊路交叉口;
主营业务:公路隧道照明EMC业务的方案设计、投资、调试及日常运营维护;隧道消防智能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销售、调试、检验、维修等;
主要股东:重庆高速公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2.兰州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巩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0531143351
成立时间:2012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以西、清水河街以北;
主要办公地点: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以西、清水河街以北;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灯具制造及其安装等;
主要股东: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3.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如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056480365T;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21,275.9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服务),对所投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4.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277978830;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290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290号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开发、系统设计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5.重庆川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203232303T
成立时间:1998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202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202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机电维修,房屋中介服务,房屋、水电维修,销售建筑材料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6.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小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56511702X4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
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高低压开关设备、机电设备、防爆电器、自动化设备等;
主要股东: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7.巫溪县兼善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8MA5UA4TK7G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马镇新城(盐务小区);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马镇新城(盐务小区);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太阳能电站开发;电力供应;太阳能电站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8.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世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474776168;
成立时间:2003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5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标、铭牌及印制电路板; 加工、销售金 属电镀件及塑料电镀件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9.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903245113D;
成立时间:2002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6,7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7.9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0.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50072513H;
成立时间:2003年6月3日;
注册资本:2,01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桐林村1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澄江桐林村1号;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销售各类仪表游丝和电源装置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34%;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11.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春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6761430879;
成立时间:2008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LED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等;
主要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76%;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2.重庆和纵联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巩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5ULNM6X5
成立时间:2017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交通自动化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及 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太阳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相关设备产品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城市照明设计;灯具制造、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
主要股东: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13.重庆川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59294104P;
成立时间:2004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曙光村1号;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曙光村1号;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仪表精密零件、光电产品精密小件、汽摩配件、燃气表零件等;
主要股东:重庆四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上述公司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主要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该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公司监事会4名监事共同推举监事任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8月31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现场会议出席会议所需资料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股东可持上述资料至公司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王琢 电话:023-67033458,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程宏先生、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变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1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变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5)。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已连续16年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合法性、合规性,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需重新选聘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经招标选聘,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健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2023年8月29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截至2022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203名、注册会计师1,265名、从业人员总数3,01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名。
中审众环2022年度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2022年度中审众环为19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541.58万元,川仪股份同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一级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中审众环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春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彦斌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近三年从业情况:
(2)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近三年从业情况:
(3)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春近三年从业情况:
(4)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近三年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含税),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0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下降约9%。本年度,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及相关采购法律法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牵头组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选聘工作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工作,并于2023年7月对项目进行了开标评审,中审众环为综合评审得分第一中标人,其报价为200万元(含税),报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已连续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聘请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天健进行了事先沟通。经公司招标选聘,公司拟变更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健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中审众环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提交的议案无异议,同意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其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其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公司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1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含税)。
(四)本次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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