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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由监事会主席CHENGYUN YUE(乐承筠)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阳医疗”)签订《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5,294.12万元认购商阳医疗新增注册资本141.8488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商阳医疗15.00%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0万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56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72.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987.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5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54,220.88元,本次拟使用1,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8%。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微电生理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补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QIYI LUO(罗七一)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QIYI LUO(罗七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此次QIYI LUO(罗七一)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QIYI LUO(罗七一)先生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QIYI LUO(罗七一)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QIYI LUO(罗七一)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蒋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蒋磊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选举蒋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冷冻业务营销副总经理,任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利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蒋磊

  197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6年,先后在日本三菱化学、雅培医疗血管介入部任职;2006年至2022年12月,先后担任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全国冠脉产品销售总监、全国冠脉营销高级副总裁、全国营销资深副总裁、冠脉总裁;2022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陈利

  1977年出生,女,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5年,担任首都儿科研究所医师;2005年至2008年,担任赛诺菲安万特公司药品销售;2008年至2023年5月,先后担任美敦力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全国销售总监。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阳医疗”“标的公司”)签订《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5,294.12万元认购商阳医疗新增注册资本141.8488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商阳医疗15.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YIYONG SUN(孙毅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商阳医疗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和相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加强脉冲电场消融(以下简称“PFA”)领域研发布局,公司拟与关联方商阳医疗签订《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5,294.12万元认购商阳医疗新增注册资本141.8488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商阳医疗15.00%的股权。公司此次投资商阳医疗有利于完善PFA领域研发布局,不断完善心脏电生理诊疗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心脏电生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本次交易前,公司系商阳医疗持股5%的股东,公司董事、总经理YIYONG SUN(孙毅勇)系商阳医疗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商阳医疗构成公司的关联方,系公司之关联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商阳医疗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公司系商阳医疗持股5%的股东,公司董事、总经理YIYONG SUN(孙毅勇)系商阳医疗的董事。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商阳医疗构成公司的关联方,系公司之关联参股公司。

  (二) 关联方情况说明

  商阳医疗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商阳医疗提供的财务报表,商阳医疗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由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上半年,公司向商阳医疗销售相关产品,交易金额为58.79万元。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阳医疗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商阳医疗作为公司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经查询,商阳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名称为商阳医疗,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交易类型。

  (二)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2023年1月,商阳医疗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55万元增加至1,205.7143万元,由公司、祥峰天使、粤科创投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7143万元。2023年2月,商阳医疗就上述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3年8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294.12万元认购商阳医疗新增注册资本141.85万元。本次交易前后,商阳医疗的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2、商阳医疗的现有股东(本次增资前的股东)上海擎申、祥峰天使、粤科创投、陈雅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除投资商阳医疗以外,商阳医疗的现有股东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阳医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4、商阳医疗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参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关联方情况说明”。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3】第1627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商阳医疗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结果为45,500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结合标的公司拥有的PFA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情况、研发团队优势、产品潜在的市场空间及行业未来增长趋势等,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商阳医疗及相关各方签订《增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投资款,公司已在《增资协议》中就购买的资产日后无法交付或过户的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投资款项,公司将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款的支付。

  六、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商阳医疗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PFA领域研发布局,不断完善心脏电生理诊疗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心脏电生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参股标的公司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标的公司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标的公司运行过程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者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的标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商阳医疗的经营管理状况,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尽力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YIYONG SUN(孙毅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588弄15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588弄15号楼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588弄15号楼

  联系电话:021-60969600

  电子邮箱:investors@everpace.com

  联系人:涂女士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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