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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52              公司简称:麒麟信安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384.26万元,其中使用7,184.26万元投入募投项目,使用5,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48.1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现更名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专户账号:606779146367)的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南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并将该子公司增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795.18万元,均已全部等额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1,289.23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7,200.00万元,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通知存款等余额为34,089.23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1,724.62万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的余额为435.39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71,289.2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南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并将该子公司增加为公司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844,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93,914.76元(含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844,72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转增25,893,9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8,738,639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2,844,724元增加至78,738,639元。

  二、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三、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商经办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39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

  至2023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联系电话:0731-85528301

  邮箱:IR@kylinsec.com.cn

  联系人:王磊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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