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为真实反映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和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8月25日召开二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及逐一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部分尚未履行完毕的风电机组销售合同预计成本超过预计收入,按预计亏损超过已计提的存货跌价的部分相应确认其他流动负债(预计合同亏损部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期”指2023年初至本季度末6个月期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由于部分以前年度尚未执行完毕的风电机组销售合同的风机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存货成本,以及本期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经减值测试,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511.67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利润3,237.69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合同资产减值进行测试,根据实际回款情况调整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共978.53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增加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利润91.55万元。
(三)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并确定减值情况,因2023年上半年度回款不及预期且合同资产到期转为应收账款的款项较多,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1,950.78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利润9,468.71万元。
2、其他应收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上半年度,因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和保证金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增加,公司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97.83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利润8.08万元。
三、确认其他流动负债(预计合同亏损部分)的具体说明
2023年上半年度,因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部分尚未履行完毕的风电机组销售合同预计成本超过预计收入,按预计亏损超过已计提的存货跌价的部分,新增计提其他流动负债1,400.69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利润202.87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16,638.80万元,转回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4,015.88万元。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共计1,400.69万元,转回其他流动负债共计1,197.82万元。综上,共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利润12,825.80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08月15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0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监事夏骏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丁炜刚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核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电气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其他主体与电气财务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计划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六)审议通过《2023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监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660 公司简称:电气风电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533,333,400股,每股发行价为5.44元,并于2021年5月13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共募集资金2,901,333,696.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金额为2,814,293,685.12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99,069,742.52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
(二)以前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913,972,688.3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6,417,623.75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555,064.58元;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已归还14,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40,493,698.55元(含收到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共计41,396,644.3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或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董事会批准后在6家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述6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截至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以及各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均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67,555,064.5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9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2023年06月3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486,000,000.00元。公司将在以上批准的使用期限内将补流的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经2021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募投项目之一的“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变更后,“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总投资额为410,000,000.00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7,580,158.98元,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1-013)。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8 月 31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亿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2、“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
4、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5、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原募投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1-013)。
6、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相应变更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1-014)。
7、经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分别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海阳市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盐城市,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2-004)。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注:“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08月2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含本数)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 公司于2023年0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两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05月13日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533,333,400股,每股发行价为5.44元。股票发行完成后,共募集资金2,901,333,696.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股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9,069,742.52元,并已于2021年05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5月13日就本次股票发行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5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07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29,644,917.0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167,757.53元(含利息),均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
1、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对应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但未包含前次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4.86亿元(含本数);
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该项募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0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2023年0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含本数)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以上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闲置的状态。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产生的财务费用,在确保募投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本次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08月25日,董事会召开的二届八次会议作出了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于同日召开二届七次会议,以决议形式亦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主要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继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故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计划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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