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我们对本次追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基于审慎原则,我们认为,公司追认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2.90万元,关联董事周茂林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本次追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基于审慎原则,我们认为,公司追认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对本次追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基于审慎原则,我们认为,公司追认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2023年度预计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因8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采用的是截止2023年7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广州悦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州悦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软件、商品及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机器视觉产品及其他,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3-03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与会监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系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3-036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438.55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8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募集资金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008.49万元,本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事项规范运作。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4 月28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受到近年宏观经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体方案设计、报建审批、施工建设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为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所需设备设施的具体规划、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的评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募投项目质量,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未来建设预期,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3-037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相关银行在授信额度内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授信期限与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审议程序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授信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3-038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15 公司简称:思林杰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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