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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22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28,879,893.02元,增加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29,831,096.8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23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同意《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28,879,893.02元,增加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29,831,096.87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20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1,111股,发行价格2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8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共计11,16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88,839,996.80元;另扣减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4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8,100,774.8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4,598.67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1、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3,8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该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9,200,000.00元后,于2020年4月2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4,800,000.00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9,2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5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3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0)第39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148,266.4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42,784.74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3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434,989股新股,海通证券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1,916,1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股,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9,999,987.76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配投资者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37,641,497.20元,其中:41,916,164.00元计作公司股本,915,094.34元(不含税)计作尚待支付的发行费用,94,810,238.86元计作资本公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26,402.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21)第074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726,402.8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442.63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在上海,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注销在中国银行闵行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银行闵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322.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最高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考虑到公司目前面临的危机,公司拟终止“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并将13,077.1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设计一体化及工业化装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生态家居服务平台(一期)”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期间被法院强制扣款4,507,370.26元,于2023年上半年被法院强制扣款336,435.46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2,298,182.0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于2020年5月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3,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40万元(含74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恒大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中国金茂全装修工程项目”实际已完成,“宝矿集团全装修工程项目”因甲方受疫情的影响,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数量进行了缩减,目前该项目下工程项目均已验收结项并基本完成募集资金支付。现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7,385.17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期间被法院强制扣款1,731,321.72元,于2023年上半年被法院强制扣款327,119.38元。

  (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764.1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论证,决定终止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361,376.82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005.00万元,其中资金26,000.00万元,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48.00万元,其中一笔10,000.00万元、另一笔3500.00万元,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鉴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因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836.00 万元,综合专户利息等因素,公司内部决策调减募投 5“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至 13,887.25 万元。截至目前,该项募投计划已经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亦已销户,因此投资进度记为 100.00%。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ST全筑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接管,同时全筑装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事项导致公司的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公告编号临2023-056、临2023-066)

  2、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全筑股份”变更为“*ST全筑”。(公告编号2023-078)

  3、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

  4、2023年5月27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82)。

  5、2023年6月13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6)。

  6、2023年6月27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评选会议,经评选确定大有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泽海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深圳市银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备选投资人。(公告编号临2023-105)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2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28,879,893.02元,增加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29,831,096.87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计提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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