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560.9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178.24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23,583.6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为13,799.0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6.7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78.24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8.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地点,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拟同步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2,347.1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347.14万元,截至报告日超募资金未使用。
注2: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代码:688147 公司简称: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核查了2023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计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351.85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489.0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核查了2023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351.85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489.0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后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351.85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489.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351.85万元,转回减值准备共计1,489.04万元。其中转回1,489.04万元为本期收到客户回款而转回的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37.19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后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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