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1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943.9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批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169.81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人”)作为海优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经营业绩亏损
1、情况说明
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996.26万元,同比下降1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5.98万元,同比下降11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7.61万元,同比下降122.46%。2023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毛利率下降
从产品需求来看,2023年上半年光伏硅料、硅片价格持续波动导致光伏组件客户需求订单不稳定,第二季度下游组件厂胶膜采购量减少,同时上半年光伏胶膜细分行业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导致公司胶膜产品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10.18%。此外从原料成本来看,2023年上半年EVA树脂原料价格持续波动,呈先涨后跌趋势,二季度胶膜产品销售价格随原材料价格下跌而下调,原料成本受前期库存平均成本较高的影响下降幅度较小,导致公司当期胶膜产品毛利率降低。
(2)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2023年1-6月,受到胶膜需求波动、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胶膜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材料EVA树脂市场价格在二季度末走低,由于当期产品毛利率下滑,公司对期末存货计提5,304.7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了不利影响。
(3)融资规模增加导致财务费用提高
2023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中信用借款余额为137,870.51万元,公司融资规模增加导致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相应增加。2023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合计4,369.2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金额3,256.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86%。
2、整改情况
保荐人督促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及对冲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对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进一步加剧并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1、情况说明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对2022年期末存货补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4,385.87万元。就上述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第5.1.4条等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6.2.1条等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董秘、总经理、财务总监、独董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情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就公司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2020年以来,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持续扩增产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由于扩产周期不同步导致光伏产业链上游价格上涨,组件开工率随之波动,近而导致光伏胶膜需求较大幅度频繁波动。同时,光伏胶膜主要原材料EVA、POE树脂的价格由于扩产周期、需求传导、短期因素扰动等原因剧烈波动。胶膜产品上下游快速大幅波动,导致胶膜的售价及毛利率水平跟随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形。
公司近两年产能和销售量保持了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充分体现了公司产品优势和客户需求的高景气度。2022年12月以来,上游硅料价格有所回落,装机需求、组件排产和胶膜需求明显回暖,行业预期今明两年装机、组件及胶膜需求有望大幅增长,胶膜市场环境将持续向好。虽然基于公司现有产能、技术、客户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公司销售规模有望继续扩大,新增产能的稳定达产也将为公司带来规模效应,同时公司跨光伏领域的新型高分子膜产品已逐步推出,公司在供应链管理、运营管理、降本增效等方面业已获得长足进步,业绩稳定性有望得以逐步提升。但光伏产业曾经出现过重大产业政策变换、下游需求不足、阶段性产能过剩等问题,行业企业经营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形。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光伏产业,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宏观经济、下游需求、上游价格、行业竞争格局、供需关系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的影响,若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公司主营产品作为光伏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对行业新进入者存在较高技术壁垒,其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处于快速革新中,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如果公司在技术革新和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
2、人才流失的风险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对企业发展十分重要。优秀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晋升体系、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能会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一直从事特种高分子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在核心技术上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的内控和保密机制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因行业中可能的不正当竞争等使得核心技术泄密,则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下游行业波动与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下游光伏发电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过程中,易受各类因素影响而呈现一定波动性。若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市场需求、其他能源竞争比较优势等因素影响,使得对于光伏封装胶膜的需求下降,且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带来的负面冲击,将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行业龙头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与该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高质量新客户,但未来若主要客户因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或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而公司未能及时增加其他客户,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光伏封装用胶膜生产过程中所需要原材料主要为EVA和POE等树脂。2020年四季度以来,受下游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并伴有波动性,以及光伏级树脂扩产周期较慢的影响,胶膜原材料树脂出现阶段性供应紧张,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且幅度较大。2022年以来,EVA树脂市场价格因下游行业波动而呈现大幅波动态势。随着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仍可能存在因供求关系失衡等原因导致的异常波动情形,若未来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此外,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持续在60%以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若未来主要原料供应商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持续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上下游供需关系有所变化,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优势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同时,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重规模、控成本,转向产业供应链整合管理能力和企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日益增强的市场竞争压力,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重点产品以及新研发产品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业企业市场竞争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2020年四季度以来,由于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EVA、POE树脂出现阶段性供应紧张,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引致公司采购成本大幅上升。2022年三季度以来,由于下游行业波动引发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引致胶膜产品毛利率近年来呈现大幅波动态势。如未来下游行业持续波动,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受下游降本压力或胶膜供应增加等不利因素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存在下降的可能,此外,公司仍将面临原材料价格周期性波动导致销售价格持续波动的情形。若行业未能有效传导原材料成本至客户、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较大甚至加剧的风险,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2、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或其子公司,公司所处行业普遍存在付款周期较长的情况且通常以汇票结算货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大。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应收款项金额持续上升。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及回款情况正常,但若未来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因经营过程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不理想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持续性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承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3、营运资金不足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通常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同时,行业供应商主要为化工原料厂商,通常以现款结算,采购付款周期较短,行业具有营运资金占用规模较大的特点。公司近年来应收规模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营运资金需求持续增加。营运资金占用较大的行业特点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客户的款项支付情况出现负面变化,或公司筹资能力下降,可能导致公司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封装行业,公司发展受光伏行业整体景气指数影响较大。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发电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报告期内,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积极推进国内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上述因素为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领先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同时,除光伏发电外,全球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光热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各个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选择方向、投入力度及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竞争情况,均将影响光伏行业在该国的发展。当前阶段,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鼓励政策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发展增速。但若未来光伏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行业的发展不及预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及产销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业链供求失衡引发持续波动的风险
2020年以来,光伏产业受产业链各环节供需不均衡的影响,整体行业供需、排产、市场价格均出现波动较大、波动频率较高的情形。目前扰动因素并未完全消除,不少环节供需关系尚未均衡,产业链价格较大波动的情况仍可能持续,对光伏项目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对光伏产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持续带来较大挑战。
(六)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的风险
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各国出于贸易保护主义,对光伏鼓励政策的力度、持续性存在一定程度的调整。反倾销、知识产权诉讼等贸易摩擦事项也时有发生。随着中国光伏产业成为全球领先和不可或缺的产业,近年来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贸易摩擦事件仍有发生。中国光伏产业企业纷纷采取海外布局规避一定的风险,但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摩擦冲击,光伏产品出口状况可能受到影响,对国内企业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会对公司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16.42%,主要系报告期内光伏行业硅料、硅片价格持续波动造成组件客户订单不稳定,胶膜细分市场竞争持续,毛利率下滑。二季度EVA树脂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末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计提较高。同时,公司融资规模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增加较多。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2.46%,主要系报告期内胶膜细分市场竞争持续,毛利率下滑。EVA树脂原料价格先涨后跌,较大幅度波动,产品销售毛利降低并报告期末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计提较大;同时,公司融资规模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增加较多。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038.72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下降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加快;另外存货余额较年初下降较多,报告期采购原料所需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致力于特种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究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至今,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取得多项研发成果并形成多项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突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在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领域,公司已形成包括抗PID、耐水解、电子束辐照预交联、POE胶膜、共挤胶膜与加工、反射增效、转光增效、UV交联固化光学胶膜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多次与产业深度融合,在业内领先推出迭代胶膜产品并保障电池及组件技术的升级开发。在业内保持良好技术与质量优势,以产品迭代快、品质好而著称,并因技术领先成为各大组件厂优选核心原料供应商之一。
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下游头部组件厂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具备经营稳定、运作规范等特点。公司通过与优质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行业的核心需求、产品变化趋势、最新技术要求的理解更为深刻和敏捷,有利于研发生产更符合光市场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历经十余年耕耘,公司光伏胶膜产品从实验室配方研究、生产装备设计、产品批量验证到规模化供应,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历经新产品导入、快速产能扩增到大规模生产,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持续提升,目前已成为具有多家生产基地的集团化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制造、运营、供应链、信息化、投融资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管理经验,拓展新产具备核心竞争力。
公司核心团队由多名具备研发、经营管理与市场经验的资深人士组成,随着公司规模增长,公司持续引入具有规模化生产制造和产业管理经验的人才加入管理团队,并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福利措施等多方式与公司利益捆绑一致,共享公司成长。公司形成了持续创新、高效务实、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高质量人才团队助力和保障公司快速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技术、服务、质量及人才等方面,在2023年度上半年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工作,拥有一支应用创新经验丰富、敏捷高效的研发团队,以前沿科研课题、创新应用成果作为自主研发和应用的技术源头。公司已在白色增效EVA胶膜、多层共挤POE胶膜等领域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如电子束辐照预交联技术、多层共挤胶膜技术等。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对抗PID 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和增效共挤POE胶膜、多品类POE胶膜的性能深入研究并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尤其在TOPCon配套胶膜技术方向取得了良好进展。公司增加了单层POE胶膜品类并重点改善POE胶膜易打滑及碰片等缺陷,同时成功研发了EXP型和迭代EPE共挤POE胶膜产品,可在保障胶膜耐水解性能的前提下,大比例降低POE树脂使用量,为TOPCon组件未来快速发展做好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新的组件技术发展趋势,对HJT、钙钛矿等新型组件所需配套的胶膜技术密切跟踪并积极研发,实现HJT转光剂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为HJT等新型组件的发展做好技术和产品储备。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3年1-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9%,较上年同期增加0.1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齐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全杨先生、黄书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二)间接持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2021年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富诚海富通海优新材1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持股主体,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4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6%。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该奖励基金以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提取不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共计1,05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海富通”)设立富诚海富通海优新材1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管计划在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十二个月内,以不高于220元/股价格,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按公司公告资管计划完成海优新材股票购买之日算起满36个月后解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富诚海富通海优新材1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经成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4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6%,成交合计金额10,109,320.47元,成交均价216.2421元/股。该部分股票锁定期为自2021年8月25日公告之日起36个月。
2022年,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富诚海富通海优新材2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持股主体,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3%。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本期计划参与对象无需出资,不涉及员工自筹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拟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富诚海富通设立的富诚海富通海优新材2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按公司公告资管计划完成海优新材股票购买之日算起满12个月后解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富诚海富通海优新材2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经成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3%,成交合计金额10,307,087.14元,成交均价221.6578元/股。该部分股票锁定期为自2022年3月15日公告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员工自筹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按公司公告完成海优新材股票购买之日算起满12个月后解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5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成交合计金额10,490,938.59元,成交均价201.238元/股。
(三)上述人员股权减持情况
2023年2月11日,公司发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监事黄书斌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1%。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沈 谦 李鹏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43.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2,253.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12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6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0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47.2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1.77万元。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350Z0022号专项报告。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32.5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7.08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350Z0028号专项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3月1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7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9月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256.13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3月2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520.84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3.6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06.1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0,090.6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54,690.64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海优威”)与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应用材料”)共同实施“年产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新增上饶海优威实施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板块光伏产业生态园B25、B27。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06.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仅存在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实施地点为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9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现因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地点的产业规划和用途发生调整,可能会导致该募投项目的进展速度受到影响。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经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友好协商,公司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1组、双红村5组、仓庆路北侧(仓庆路588号、朝阳河西侧)的土地和厂房,以保障和加快该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至2023年06月30日,年产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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