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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变更募投项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新能源领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上述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姜燕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德石驱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0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电子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联系人:梁君临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将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公司将以借款的形式向恒明电子提供募集资金8,877.1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将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将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8月23日。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本次仅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建设方案、预期效益等并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原因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与公司办公地址、研发中心距离较远,不便于管理,鉴于恒明电子于2022年9月20日通过竞价方式取得了“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在建工程”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续建,为“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基础条件。同时,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谨慎考虑公司产业的长期发展的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研发、生产、经营的情况,认为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调整有利于该项目的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集中发展。因此,公司决定将“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变更后的实施地点毗邻公司募投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与公司公办、研发、生产的地理位置邻近;同时,“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由恒明电子实施,方便公司一体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厂房建设准备、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5年8月23日。公司将继续加快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争取早日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加快释放产能。

  四、募投项目调整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调整并延期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调整并延期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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