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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含税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7,041.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6,158,204.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457,749.8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己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含税),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357,749.89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5057号《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39,703.43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945.7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859.29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重新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年5月5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保荐机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项城市通济大道莲味路31号变更为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颖河路中段。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

  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5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8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上海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审核,上述11名人员(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制定,且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信息,其是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相关股票买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60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63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3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186                                公司简称:莲花健康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5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罗贤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 议案1-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激励对象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3、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独立董事汪律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汪律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洋律师、韩璐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洋律师、韩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5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发出,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斌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62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2,47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02,775.6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莲花健康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账户,账号为1560201201009007683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40,562.49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945.7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8,000.21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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