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生效,《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同时废止。2023年7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根据《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的废止,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制度修订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规则进行修改,并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将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2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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