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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5,38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受融资人信用状况变化、质押物市值变化等因素影响,2023年上半年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3,629.40万元,主要是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购回或补充质押义务的股票质押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二)融出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上半年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人民币49.87万元。

  (三)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上半年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3.35万元。

  (四)其他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受债务人信用评级下降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313.16万元。

  (五)其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上半年计提其他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399.9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95,389.04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人民币95,389.04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人民币71,541.78万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958                                        公司简称: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上交所)、http://www.hkexnews.hk(香港联交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未拟定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复杂,通胀与加息成为了海外货币政策主旋律,国内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大,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在压力与挑战中推进复苏。报告期内,我国GDP达59.30万亿元,同比增长5.5%。A股表现分化,其中,上证综指上涨3.65%,深证成指上涨0.10%,创业板指下跌5.61%;交投活跃度小幅下降,报告期内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9,426.70亿元,同比下降3.42%;同时,债券市场收益率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20bp至2.64%附近,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22bp至2.77%附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01.1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79.8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77%;母公司净资本455.6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82%;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5亿元,同比增加19.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1亿元,同比增加193.7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行平稳,经营业绩延续良好态势,收入利润实现同比例较大增长。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积极服务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完成股权融资5家,债券承销规模达人民币1,827亿元,位列行业第八。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方面,不断深化转型;开启“财富万里行”系列活动,坚持用专业服务陪伴客户成长;推动机构理财品牌,提升平台综合服务能力;丰富优秀管理人清单,提升资产配置投研能力,基金投顾表现良好;获得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获证监会“优秀”评级,投资者教育工作获中证协“A等次”评价。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全资产境内外销售交易平台搭建初具雏形,推动自营向销售交易、境内客户向境外客户、以及利率品种向FICC全品种覆盖和拓展;银行间现券、交易所债券、利率互换交易量分别同比增长29%、82%、72%,交易量规模均名列证券公司前列;银行间债券做市、债券通、国债期货做市成交量分别同比增长17%、10%、208%,排名持续保持同业前五;互换通业务正式上线,成为上海清算所产品类综合清算会员,获批碳排放权交易资格并在同批次券商中首家落地交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基本面量化表现平稳,增加多因子策略规模;做市业务抓住市场机遇,新增做市品种,继续开拓盈利模式、拓展能力边界;场外业务继续扩大交易规模,拓展交易对手数量,丰富产品结构。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东证资管持续加强投研团队建设,打造投研一体化平台,提升产品业绩表现,持续通过“二次创业”推进公司平台化、多元化、市场化转型;汇添富基金坚持从长期出发,不断强化投资管理能力,提升研究的前瞻性与有效性,持续丰富多策略产品体系,进一步深化顾问式服务转型,加快数字化赋能线上线下客户服务,美国子公司正式开业,新加坡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国际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东证期货大力拓展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坚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打造研究和技术两大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东证期货成交量达9.65亿手,蝉联全国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合规风控管理,积极推进金融科技业务赋能,深入领会党建文化是重要生产力的理念。公司合规风控管理方面,抓牢抓实垂直化管理的各项具体举措,持之以恒提升管控实效;密切跟进监管检查等非常规事项,主动加强监管沟通,提前做好及时应对;紧密跟进最新监管要求,深入分析研究,及时融入到公司内部具体管理措施;聚焦反洗钱、合规检查以及合规宣贯教育等重点专项管理工作,多措并举持续落实合规管理工作要求;公司上半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各项风控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金融科技方面,持续推进科技与业务融合发展,平稳推进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配合注册制完成多次系统改造和测试,持续完善超级投资管理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加强干部工作顶层设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绩效结果运用。公司党建和文化建设方面,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布《东方证券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大行动方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会议、庆祝党102周年表彰会及职工文化节等活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文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宋雪枫董事、李芸董事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金文忠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金文忠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7,000,176.00元,均在2022年度投入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063,323,249.0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63,105,287.15元)。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期间内公司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适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东证创新对诚泰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朱静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以其获得的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特别分红款5,302.75万元作为出资受让诚泰租赁4,400.62万元注册资本方式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新拟受让诚泰租赁部分股权并以特别分红款进行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此交易系因诚泰租赁为优化资本结构、符合监管要求、推动其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此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东证创新对诚泰租赁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因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所涉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故无需进行关联交易专项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朱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靳庆鲁先生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凯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莘泽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6月于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任职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自2004年4月至今任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自2016年2月至今任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市审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阅朱凯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做出判断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凯先生经董事会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朱凯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李芸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同意选举朱凯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自其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之日起履职。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吴俊豪监事因公无法出席,委托杜卫华监事会副主席代为行使表决权,张健监事因公无法出席,委托阮斐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杜卫华监事会副主席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东证创新对诚泰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证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号)文件核准,公司本次A股配股于2022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02,907,06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12,573,084,302.10元;扣减其他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67,218,157.9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02,907,061.00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上述A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德师报(验)字(22)第00203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7,000,176.00元,均在2022年度投入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063,323,249.0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63,105,287.1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A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2022年4月签订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所得款项:

  (1)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支持投资银行业务发展;

  (2)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投入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3)不超过38亿元将用于推进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4)不超过10亿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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