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8044、C 类份额 008045)、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9111、C 类份额 009112)、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10096、C 类份额 010097、E 类份额 010098)、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10906、C 类份额 010907)、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13222 、C 类份额 013223)、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9109 、C 类份额 009110)、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451)和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015)的2023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755-2939585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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