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 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经营了91家自营商场,281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8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54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465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 2023年半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开自营商场,关闭2家商场,位于江西南昌、湖北十堰,有1家商场由自营转为委管,位于湖北武汉;委管商场新开5家商场,位于河北邢台、江苏泰州、江苏连云港、陕西延安、广东珠海,关闭7家商场,位于贵州安顺、陕西咸阳、江西九江、安徽淮南、安徽巢湖、广西柳州、浙江台州,有2家商场由委管转为特许经营,位于浙江丽水、安徽阜阳。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1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1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注3: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2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二、 截至2023年半年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19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6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306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 2023年半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3,507,511,377.2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5%,毛利率为71.8%,相比2022年同期毛利率减少4.3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1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8月16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H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括半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半年度报告,半年度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1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1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注1:2018年1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49,732,673股(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299,898.7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22,936,09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8,363,799.29 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54737_B01号《验资报告》。

  (四)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注1:2021年10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1年10月14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悦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设计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家倍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佛山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五)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及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70.5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人民币47,242.01万元、人民币2,757.90万元、人民币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6,000.00万元、20,00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4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80,000.00万元,2022年10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2022年11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4,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并将对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家居商场建设项目”(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及“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后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