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投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项目面临发电上网困难、不享受原来约定的“照付不议”、电价不能保障、汇率波动、融资困难等问题,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洪电力”)。
一、项目概况
南洪水电站项目位于老挝中部波里坎赛(Bolikhamxai)省,由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等组成,为Ⅳ等小型工程,为引水式电站,装机两台,总装机容量32MW,项目拟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25年(不含建设期3年)。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三局”)负责投资建设。
南洪水电站项目目前已完成签订项目开发协议(PDA)、可研批准证书、签订电价备忘录、南洪电力注册、项目主体工程的基本设计无异议证书、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CA)主合同等前期工作,签订购售电协议(PPA)、项目建设和商业运营工作未完成,在CA生效日期(2023年6月16日)前未达到生效条件。
鉴于南洪项目存在当地政策变化、发电上网受限、收益难以保障、融资困难、项目难以推进等问题,且目前没有公司有意向收购南洪项目,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防范相关风险,公司拟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经沟通,南洪电力另一股东老挝NalinniThachaleunxay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同意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洪电力有限公司。
2.办公地址:老挝万象市,13号南路第23公里,Xaythany县,Phailom村。
3.成立时间:2018年10月3日。
4.法定代表人:刘金林。
5.注册资本:170,482,000,000基普(折算人民币13,806.99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基普。
6.经营范围:发展南洪水电站项目(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生产及销售电力)。
7.股权结构:广东水电三局持有南洪电力95%股权,老挝NalinniThachaleunxay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持有南洪电力5%股权。
8.财务状况:由于南洪电力注册资本金一直未到位,南洪水电站项目的所有支出通过广东水电三局会计主体进行核算,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三局对南洪水电站项目累计投入575.18万美元,按照期末汇率6.9646折算成人民币为4,005.90万元,广东水电三局会计主体已于2022年期末单项全额计提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4,005.90万元,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报表无影响。
三、清算注销情况
为确保南洪电力清算注销工作公正、合法、合规进行,广东水电三局聘请华尊(老挝)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了法律研究,并出具《关于南洪电力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南洪水电站特许经营项目并解散清算公司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南洪电力有限公司之解散清算方案》。
(一)法律意见
根据华尊(老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老挝《企业法》和《南洪电力有限公司章程》,当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作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据此解散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二)清算注销程序
1.形成项目公司解散的股东会决议。
2.员工遣散/安置,以南洪电力自己名义雇佣的员工人数为0名,无需员工安置。
3.注销投资许可证(终止特许经营协议CA)。
4.税务注销。
5.项目公司临时注销/清算:申请公司临时注销、公司指定清算人、公告、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债务回收清偿并分配剩余财产、公告清算结果、申请并取得公司清算完成证明。
6.项目公司永久注销。
四、终止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原因
由于投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项目面临发电上网困难、不享受原来约定的“照付不议”、电价不能保障、汇率波动、融资困难等问题,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公司拟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
五、终止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清算注销该项目将有利于降低广东水电三局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2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顶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顶管公司”),顶管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华顶公司出资3,900万元,持股52%;建工控股以财政专项资金出资3,600万元,持股48%。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华顶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非开挖施工、技术研究、设备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已成功推进多功能小直径盾顶机、11.1x8.1顶管机、7.7x5.1顶管机、Φ4100mm硬岩顶管机等8个多功能数字化隧道掘进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工控股以上述项目向广东省财政厅申请3,600万元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国资委对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建工控股须以项目资本金形式拨付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到项目实施主体。
为更好地推进该项目,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华顶公司拟与建工控股共同组建顶管公司落实2023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由华顶公司控股并作为顶管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者全面负责顶管公司的日常经营;建工控股作为投资方,为顶管公司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渠道支持。顶管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华顶公司出资3,900万元,持股52%;建工控股以财政专项资金出资3,600万元,持股48%。
华顶公司与控股股东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顶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鹏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各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166号F栋90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1月7日。
5.法定代表人:李才波。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等。
8.华顶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华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2层。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2层。
4.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内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对外进行抵押、转让、变现和投资等资本运作。建筑及建筑关联类企业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商品房购置、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租赁及综合家居服务;劳务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健康与养老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建工控股成立于2021年8月4日,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张育民。建工控股是为深化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建工集团”,成立于1953年,前身是广东省建筑工程局,2018年1月与原水电集团合并)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而设立的省国资一级监管单位,承担原建工集团职能、定位,是全省建筑行业龙头企业,2022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76位。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建工控股聚焦建筑业及建筑关联产业和医疗与养老健康产业等主业,围绕“大建筑业”产业定位,打造“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服务能力,整体高质量快速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建工控股存在关联关系。
(四)建工控股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建工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华顶公司出资3,900万元,建工控股出资3,600万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74号港航中心二期A塔24楼;
4.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业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范围为准)。
7.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华顶公司出资3,900万元,持股52%;建工控股出资3,600万元,持股48%。
上述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顶管公司,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顶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同意后签订有关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顶公司与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顶管公司是为了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功能数字化隧道掘进高端装备制造业,提升盈利空间,提高利润水平,对公司及华顶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建工控股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63,345.2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类关联交易包含以前年度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我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顶公司与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顶管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功能数字化隧道掘进高端装备制造业,提升盈利空间,提高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计划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顶公司与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顶管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功能数字化隧道掘进高端装备制造业,提升盈利空间,提高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100%股权。2023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相关标的资产的交割,建工集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与建工集团均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上述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及吸收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三、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对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二)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化州整县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晟能源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88.9493MWp,交流侧容量为71.194MW。项目总投资37,593.42万元,含流动资金266.85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东晟能源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88.9493MWp,交流侧容量为71.194MW,容配比约为1.25,项目总投资37,593.42万元,含流动资金266.85万元。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37,326.57万元,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东晟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7,465.32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8,152.80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687.48万元)。东晟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项目根据屋顶租赁签约情况分批建设,共分9期建设,项目整体工程计划12个月完成,运营期25年。
该项目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11月9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容量分别为64MWp、24.95MWp,合计88.95MWp。并于2022年11月9日取得《化州供电局关于<关于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化州市整县屋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请示>的意见》、2022年12月5日取得《化州供电局关于<关于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宝圩镇局部、播扬镇局部、那务镇局部24.95MW整县屋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请示>的意见》,同意上述项目接入。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化州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化州市合江镇明星村委会卫生站二楼(信息申报制)。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10月9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吉洲。
6.注册资本:687.48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
8.东晟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东晟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东晟能源公司聘请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88.9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合江镇、林尘镇、中垌镇、丽岗镇、南盛街道、江湖镇、宝圩镇、播扬镇、那务镇。场地为村镇,地形平坦,周边一至五层楼房较多,本场区工程建设条件较好,适宜本工程建设。
广东省化州市太阳能资源丰富,项目区域全年总辐射量1377.8kWh/㎡。根据GB/T37526-2019《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丰富(C级),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2.工程建设任务为:本工程组件安装面积43.6954万㎡,为均建设于居民楼屋顶光伏项目,约1926户,每户屋顶配1台逆变器及一套并网计量箱。项目组件拟采用550Wp及以上容量型号,暂按550Wp组件设计,合计安装161726块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
3.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232294万kWh,年平均发电量9291.75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4.61小时。考虑系统首年2.0%衰减、之后每年0.55%的衰减,投产后首年理论上网电量为9962.71万kWh,首年理论利用小时数为1120.04小时。
4.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37,326.57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196.39元;工程静态投资36,698.0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125.73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30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23%(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2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65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
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能投”)的全资子公司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白粤水电”)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30MWp,交流侧容量为101.205MW,项目总投资51,855.95万元,含流动资金390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博白粤水电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30MWp,交流侧容量为101.205MW,容配比约为1.1至1.3,项目总投资51,855.95万元,含流动资金390万元。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51,465.95万元,资本金约占20%,粤水电能投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博白粤水电增资不超过10,293.43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1,105.23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811.80万元)。博白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分别于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7日取得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15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合计备案容量130MW,获得光伏建设指标;2023年4月24日取得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白供电局供电服务中心出具的《玉林博白供电局关于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0MW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接入方案的答复》,经审核同意项目接入广西电网。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博白县博白镇金地万象城6栋1单元13号铺面3楼。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2月4日。
5.法定代表人:曹文祥。
6.注册资本:811.8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博白粤水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博白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博白粤水电聘请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130MW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东平镇、旺茂镇、凤山镇、文地镇、亚山镇、博白镇、三滩镇及宁潭镇等个体屋顶,均紧邻乡镇主干道,交通便利。
博白县年平均无霜期359天,光热充足,全年日照小时数在1370.6小时以上,博白县年平均水平总辐射量为1361.4kWh/m2,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该场区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太阳能辐射等级为C类地区,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2.项目利用各村户较好闲置混凝土屋顶搭设光伏棚敷设光伏组件,建设规模约130MWp。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组件拟采用550Wp功率及以上单晶组件,该项目暂按550Wp组件设计,总计安装236364块550Wp单晶电池组件。
3.本项目25年总发电量约为349493.38万kWh,预计首年发电量可达14989.21万kWh,25年平均发电量约13979.74万kWh。
4.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51,465.9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3,958.91元;工程静态投资50,599.3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892.25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207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10%(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71%(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12.72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博白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2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设计服务合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关联交易包含于该预计当中;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了“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中标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中标的公告》。
该设计服务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设计院”)与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嵘承”)在广州市签订《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JXRC-HY-2023-FW-010)。
1.工程主要内容:完成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等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
2.交易对手方: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合同类型:设计服务合同。
4.合同标的: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
5.合同金额:20,849,400元。
6.合同工期:至完成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该工程业主建鑫嵘承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建工设计院承接该业主的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仅限办公)。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下市直街一号信义会馆园区自编1栋201单元之一。
4.法定代表人:曾庆志。
5.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为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市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建鑫嵘承是省属国企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由国有企业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与民营企业广州市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建鑫嵘承成立于2023年4月24日,注册资本22亿元,其中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出资15.4亿元,占建鑫嵘承注册资本的70%,广州市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6亿元,占建鑫嵘承注册资本的30%。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建鑫嵘承为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主体,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总用地78874m?,根据土地出让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商品房、安置房、市政道路、公共绿化、幼儿园、托儿所及其他配套建设等。目前项目地块处于土壤修复阶段,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建鑫嵘承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建工设计院与建鑫嵘承存在关联关系。
(四)建鑫嵘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服务采用设计总包管理模式。设计服务范围为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等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规划(室外综合管线设计、环境设计、道路设计、场地排水及雨水收集系统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含智能化专项)、消防、人防、防雷、抗震支架、环保、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幕墙、建筑泛光照明、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太阳能系统、燃气预留设计、园林景观、室内装修(含二次机电)、建筑标识(含精神堡垒楼层、塔楼导向标识、地下室地坪漆、车位及交通划线)、配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等专业和专项设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签订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公开招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服务。
(二)工程主要内容:完成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等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
(三)合同金额:20,849,400元。
(四)定价依据: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合同工期:至完成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六)结算方式:1.本合同生效且发包人发出设计开工指令后15天内经设计人申请办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10%。2.项目进度款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含预付款)时,停止支付。3.待项目通过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4.待项目通过结算后,剩余3%作为项目质保金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后15天内支付。
(七)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建鑫嵘承):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支付合同价款;设计文件接收等。
2.设计人(建工设计院):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等。
(八)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建鑫嵘承)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设计人(建工设计院)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的;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接该工程设计服务是为了扩大设计服务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承接该项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建工控股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63,345.2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类关联交易包含以前年度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金额)。
九、备查文件
1.《广州市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设计服务合同》。
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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