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股新股。2021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8,111,6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8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308.7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5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57,572.7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净额336,605.24万元,2023年上半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净额20,967.48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1,843.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843.06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00,000.00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G=A+B+C-D-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10.79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依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等事项,均明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产品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和8月22日到期。到期后,已将本金与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1,843.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843.06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4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68,111,600股,每股发行价为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08.7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披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51,843.06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已置换及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572.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0)。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有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后于2023年2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并购买了相应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现上述产品均已到期,且全部赎回。同时,公司已将本金和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对现阶段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将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且正在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3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3年8月29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琛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7)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0)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3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5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4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截止2023年5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874,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5,105,912.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3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3年8月29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编制和审核上述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7)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0)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