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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99                                       公司简称:硕世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房永生、王国强、刘中华、胡园园、郭海涛、梁钶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光侠、杨顺海、刘霄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房永生,男,195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9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至2015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2015年退休。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房永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副董事长、总经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139.4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国强,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2年至1996年任山东滨州医学院组胚教研室助教;1996年至2001年,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组织胚胎学教研室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历任上海中科开瑞生物芯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历任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国市场总监;2010年4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国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房永生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494.5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中华,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至1998年任泰山医学院教师;1998年至2001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2005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08年至2009年在美国纽约血液中心以及洛克菲勒大学艾伦?戴蒙德艾滋病研究中心合作交流研究;2010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刘中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4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园园,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与管理学双学位。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于海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先后担任内控专员、审计师、预算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海尔集团公司手机事业部财务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4月,任青岛海尔产城创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预算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小微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胡园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海涛,男,197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新开发创投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高特佳投资集团执行合伙人、北京总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亿群创投管理合伙人;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任启迪科技服务集团副总裁;2022年4月至今,任苏州鼎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合伙人。

  郭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梁钶承,男,1995 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浙江道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分析师;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上海宇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助理;2022年11月-至今,任上海复容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梁钶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梁锡林先生之孙,梁锡林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大投资人。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高光侠,男, 1965 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研究员(二级)。2001年8月至2005年1月: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百人计划”研究员;2005年2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2012年8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感染与免疫重点实验室主任; 2014.06-2017.10.16: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高光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顺海,男,195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专职律师。1997年10月,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2008年11月至今,在上海共识久久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合伙人律师。

  杨顺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霄仑,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4年9月至1998 年1月任普华国际会计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审计员;1998年2月至1999年3月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2014年6月至2017月6月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4月至今,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盈康生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风险管理与内控项目责任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

  刘霄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其中包含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54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8,863,739.00元,其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70,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检验”)增资。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7、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813.12万元投资建设“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本项目拟扩产的产品将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满足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机关、个人消费者等对快速检测产品的需求,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生产技术人员工资等。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23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195,349,405.29元。具体如下表: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396,911.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前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75号)。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对前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396,911.09元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截止2023年0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大额存单的详情如下: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银行账户:523900732510315)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户:1283007880130000047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813.12万元投资建设“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本项目拟扩产的产品将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满足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机关、个人消费者等对快速检测产品的需求,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生产技术人员工资等。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变更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2幢4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132万元变更为1,500万元, 主要用于房屋租金、装修、设备购买等,差额部分仍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同时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业务规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涉及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硕世检验,拟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硕世检验增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硕世检验1,500万元的出资。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 2023年6 月 30 日,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暂未实现盈利。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

  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硕世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

  邮政编码:225300传真:0523-86201617

  联系电话:0523-80225599邮箱:sssw@bioperfectus.com

  联系人:胡园园、周进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半年度制药及生物制品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下午13: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2023半年度制药及生物制品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强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刘中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园园

  财务总监:孟元元

  独立董事:何斌辉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23-80225599

  邮箱:sssw@bioperfectu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16:00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马施达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施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施达,男,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绍兴兰亭国家森林公园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绍兴市医药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托普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马施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 2023-025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非职工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施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施达,男,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绍兴兰亭国家森林公园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绍兴市医药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托普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马施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贾兆强先生、顾丽娜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贾兆强,男,198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至2021年10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部主管、副经理、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硕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贾兆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37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丽娜:女,198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至2020年9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经理;2020年9月至今,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上海)经理、高级经理。

  顾丽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38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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