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68 公司简称:天马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6,134,97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1,349.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6,134,97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1,349.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资金支出安排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8,904.6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421.52万元,其中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6,250.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1,661.6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16.7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64.58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4.5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21年7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鑫鱼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鑫鱼”)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星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海通证券于2021年11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福清星马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及“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清市上迳镇上迳村变更为福清市上迳镇县圃村。“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鑫鱼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鉴于福清鑫鱼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设立的募投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及福清鑫鱼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海通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0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是基于公司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和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所需购置产线和设备以进口定制设备为主,设备供应商备货时间周期较长,特别是部分高阶设备产能较为紧张,进一步延长了设备交期,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后续环节相应延缓,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整体不及预期。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调研和规划工作不断优化,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项目建设的节奏,更加审慎地支出募集资金,以上多种因素导致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86.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56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2月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5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戴文增、李佳君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6,134,97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1,349.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jj@jolma.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
独立董事:潘琰女士;
董事会秘书:戴文增先生;
财务总监:邓晓慧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jj@jolma.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戴文增 李佳君
电话:0591-85628333
邮箱:ljj@jolma.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3年半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116,069.7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5,041,924.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6,134,97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1,349.76元(含税)。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资金支出安排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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