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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已完成募投项目图书出版和资金使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对“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44.4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50.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2,694.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43.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650.4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8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使用完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05101040041817)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代表人签署的该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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