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 太和水 公告编号: 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阶段披露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现将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合同金额为15,114.27万元,水域面积2,348,760㎡,其中凤岗河水域面积572,400㎡。根据公司与业主抚州文旅签订的《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合同书》约定:“在质保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第三方原因对水体造成破坏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不可抗力或非正常情形消除后,如需要将水体恢复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的标准,则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按实结算。签证结算方式参照报价单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2017年6月10日,公司开始对抚州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于2017年12月取得客户签章的施工进度为65%的产值表,于2018年5月29日取得客户、监理和设计单位签章的工程完工报告。
2018年6月,受到当地特大暴雨的影响,该项目的水草遭到冲毁,公司于当月进行补种,并于2018年6月26日向抚州文旅出具了质保承诺函。承诺在质保期内出现不可抗力时,恢复水体到不可抗力发生前的标准,并同意抚州文旅再次验收。
2018年7月1日,公司取得客户、监理和设计单位签章的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显示水域面积为2,348,760㎡,包括凤岗河水域)。基于上述完工报告、竣工报告,公司对标的项目进行了全额收入确认。
鉴于上游一直未能有效实现截污纳管,出于及时收回款项的考虑,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向抚州文旅发送《关于对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完工确认等事项的申请报告》,申请采用分部分块确认完工的方式,对无争议的水域先行进行完工确认并收回无争议部分的应收工程款。
2019年质保期内,抚州市雨季来临,标的项目水生态再次遭遇暴雨冲刷。由于凤岗河上游兴建桥墩,出现泥沙部分填埋情况,填埋区域从站北二路到象山花园小区段2公里,水草因填埋死亡无法持续构建稳定的水生态系统。同时,由于一直未能实现上游彻底截污,导致根源问题无法解决,太和水无法进行水体恢复施工及获取对应的验收报告。后质保期满,太和水未再就标的项目进行修复。
二、基于谨慎原则,标的项目会计处理拟整改方案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按照预计至凤岗河河道工程验收时仍需发生的成本计算项目进度冲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凤岗河河道2017年实际治理发生的成本以及2018年修复发生的成本,公司预计在2018年末,凤岗河河道再次被洪水破坏后重新治理并达到竣工验收状态需要发生的成本为340.80万元,据此项目完工进度调整为75.76%,需冲回2018年营业收入798.96万元,影响2018年利润总额728.65万元。
以上整改方案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因目前标的项目仍处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以上整改方案涉及的收入和利润金额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认定结果存在不一致的可能性,待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确定后,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召开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地落实相关整改。公司将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本次违规事项的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能力,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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