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关于更换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罗砚江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华西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邓壹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罗砚江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倩春女士和邓壹丹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罗砚江先生在公司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邓壹丹女士简历

  邓壹丹,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曾参与或主持厚普股份(300471)非公开发行股份、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IPO、四川华夏万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IPO等投资银行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1662928

  传真:010-68566656

  E-mail:dengyd@hx168.com.cn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