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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江华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职工代表103人,会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鲜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鲜春艳女士的任期为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鲜春艳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本科学历。鲜春艳女士曾先后任职于成都科力电子研究所、四川红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助理、销售专员、区域经理。现任公司客服综合部经理和营销管理与支持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鲜春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鲜春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0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俊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王俊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王俊民、范秀莲、郑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俊民为主任委员。

  (二)选举独立董事乐军(会计专业)、岳琳、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乐军为主任委员。

  (三)选举独立董事岳琳、乐军、非独立董事范秀莲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岳琳为主任委员。

  (四)选举独立董事曹传德、岳琳、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传德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范秀莲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严庞科先生、王萌先生、侯希勇先生、吴楠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电话:0893-7834865 、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邮箱:wangm@haisco.com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段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郭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电话:0893-7834865 、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邮箱:guoy@haisco.com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Haisco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公司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持有的HAISCO PHARMACEUTICALS PTE.LTD. 100% 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228.11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十、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二)总经理简历

  (三)副总经理简历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五)财务总监简历

  (六)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王俊民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王俊民先生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销售经理,2007年至2019年3月历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王俊民先生配偶申萍女士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与范秀莲女士及郑伟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俊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86%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俊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总经理简历

  范秀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范秀莲女士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片区经理、辽宁东方红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博瑞总经理、沈阳欣博瑞总经理,2007年至2019年3月历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秀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6%的股份,其与王俊民先生及郑伟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范秀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副总经理简历

  1、严庞科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学历。严庞科先生曾担任江苏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药理毒理部部长,临床前开发部总监。2014年2月加盟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起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21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严庞科先生同时兼任了美国海思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席CEO。

  截至目前,严庞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严庞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侯希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历。侯希勇先生曾担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浙江康恩贝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苏泊尔集团南洋药业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重庆永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加入海思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经理。

  截至目前,侯希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侯希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吴楠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历。吴楠女士曾担任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润东医药(上海)研发有限公司商务拓展总监。2018年加入海思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萌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学历。王萌先生曾担任阿斯利康(中国)销售代表、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11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29%的股份,其与王俊民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三。

  (五)财务总监简历

  段鹏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段鹏先生曾先后供职于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主管、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段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22%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段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学历。郭艳女士曾担任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招标经理,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上市办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郭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008%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0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孙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孙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孙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孙涛先生曾担任成都全友家私有限公司流程与信息化中心副科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履行部计划主管、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运营管理部资深流程管理与优化师,现任公司运营总监。

  截至目前,孙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00027%,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1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全资孙公司Haisco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持有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80%股权,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持有HAISCO PHARMACEUTICALS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药业”)100%股权。

  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Haisco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共计228.11万美元收购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持有的新加坡药业100%股权。

  股权架构图如下: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

  公司注册号:361926

  注册地:开曼

  地址:Sertus Chambers, Governors Square, Suite # 5-204,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 2547,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万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二) 交易对方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0%的股权。

  (三)经查询,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HAISCO PHARMACEUTICALS PTE.LTD.

  1、标的概况

  (1)本次收购新加坡药业100%股权,为股权投资,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加坡药业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12.38万美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12.38万美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加坡药业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187.11万美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959.0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28.11万美元。

  2、标的股东及标的主要财务情况

  (1)标的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

  注册号:36192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注册时间:2020年04月08日

  注册地址:开曼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持股比例:100%

  (2)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加坡药业的应收款项总额为0万美元,资产总额为212.38万美元,负债总额为0万美元,净资产为212.38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美元,利润总额为0.44万美元,净利润为0.44万美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加坡药业的应收款项总额为0万美元,资产总额为2,187.1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959.00万美元,净资产为228.11万美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美元,利润总额为15.72万美元,净利润为15.72万美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2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新加坡药业持有DPP1抑制剂(HSK31858)药物在中国内地以外市场(含港澳台)的专有技术所有权,本次收购该公司100%股权是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推进创新药在海外的临床研究,加快产品的国际化进程。

  3、 经查询,新加坡药业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4、经查询,新加坡药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对新加坡药业2023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报告号为XYZH/2023CDAA3B0196号的审计报告。

  6、本次收购新加坡药业100%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7、本次收购新加坡药业100%股权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

  受让方:Haisco Holdings Group Limited

  标的公司:HAISCO PHARMACEUTICALS PTE.LTD.

  1、“各方”指出让方、受让方和标的公司,“双方”指出让方和受让方。

  2、股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

  3、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

  (1)经双方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出让方拥有的标的公司新加坡药业100%股权。出让方将所拥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以下称协议股权。

  (2)新加坡药业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经审计的单体报表净资产为228.11万美元。以标的公司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经审计的单体报表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协议股权即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28.11万美元。

  4、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方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向出让方支付全部协议股权转让款。

  (2)经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3)经各方同意,股权转让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各自承担。新加坡税务局因标的公司股权变更而征收的印花税,由标的公司承担。

  5、协议股权交割

  (1)经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内,双方共同向公司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协议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所需时间以对应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2)办理协议股权的过户事宜由出让方负责,受让方全力配合。协议股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后,即视为受让方完全取得标的公司实际控制权。

  6、员工安排

  本次协议股权转让事宜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关系变动,原属于标的公司的员工在本次协议股权转让事宜发生后其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7、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次协议股权转让前出让方已向受让方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受让方已明确知悉,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股权转让事宜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原属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本次协议股权转让事宜发生后仍由标的公司享受和承担。

  8、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间(指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股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期间),出让方应当对标的公司及其资产尽到善良管理的义务,确保标的公司的平稳过渡。

  (2)股权转让基准日后至协议股权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期间,协议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的损益归属于受让方。

  (3)过渡期内,未经受让方事先书面许可,出让方不得就协议股权设置担保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4)在过渡期内,出让方应遵循以往的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运作,维持与有关监管机构、客户及员工的关系,制作、整理及妥善保管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5)在过渡期内,若一方发生可能影响本次交易进展的事件,但确实无法提前通知的,应在该事件发生后十(10)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采用标的公司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经审计的单体报表净资产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新加坡药业100%股权受让价款为228.11万美元。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允,符合交易双方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将持有新加坡药业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有利于提高管理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HAISCO PHARMACEUTICALS PTE.LTD.2023年1-6月审计报告;

  3、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1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下内容:

  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Haisco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集团”)以自有资金共计7,422.43万美元收购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持有的Haisco-USA Pharmaceuticals,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思科”)100%股权和Haisco Innovative Pharmaceutical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创新药公司”)100%股权,其中:美国海思科股权受让价款为1,882.04万美元,新加坡创新药公司股权受让价款为5,540.39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进展情况

  2023年3月27日,海思科控股集团与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近日,海思科控股集团已向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支付全部协议股权转让款共计7,422.43万美元,完成了美国海思科及新加坡创新药公司股权交割及过户手续。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1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回避表决。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全资孙公司Haisco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持有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80%股权,公司关联法人Haisight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海思康智控股”)持有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20%股权。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减少资本金6,800.00万美元,减资方式为股东同比例减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二、进展情况

  近日,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支付减资款6,781.43万美元,海思科药业控股集团股东实缴出资由7,622.4031万美元减少至840.9731万美元,股权结构不变,本次交易事项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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