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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及时将本金及收益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4,7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108,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1%股权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100万元购买玄国栋持有的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玛”或“标的公司”)11%的股权。本次收购前,公司已持有福可喜玛4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福可喜玛51%的股权,福可喜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致尚科技:关于拟收购参股公司股权并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文件。

  (三)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518F0119号《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二)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致尚科技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福可喜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640047号),福可喜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259,77万元,评估价值为10,809.31万元,增值额为1,549.53万元,增值率为16.7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238.39万元,评估价值为1,238.39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021.3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570.91万元,增值额为1,549.53万元,增值率为19.32%。

  2. 收益法评估结果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021.38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600.00万元,增值额为7,578.62万元,增值率为94.48%。

  本次交易以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认标的公司总体估值为人民币一亿元,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签署了《关于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并已支付交易价款。

  三、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已受理了福可喜玛关于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变更申请。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

  2、 容诚专字[2023]518F0119号《审计报告》;

  3、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640047号《资产评估报告》

  4、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收件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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