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下属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赣州电子”)、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展宏新材”)及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南昌精密”)自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31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6,901,805.81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2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目前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现将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收到的5,600万元装修补助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18万元将对应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补助5,6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90.18万元,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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