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申通快递”)于2023年8月31日接到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峨实业”)的通知,德峨实业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供应链”)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5日,德峨实业与菜鸟供应链签署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德峨实业拟将其持有的申通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截至2023年6月5日)的25.00%1,以每股人民币10.134元的价格转让给菜鸟供应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和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更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1占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5.08%,下同。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接到德峨实业的通知,获悉其与菜鸟供应链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菜鸟供应链持有公司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00%,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属于股东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德军和陈小英兄妹,其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548,632,769股股份,持股比例35.84%2。
2占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5.95%。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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