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银行间市场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GN19号),同意接受公司本次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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