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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金福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金福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金福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9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9月7日。若截至2023年9月7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鸿金

  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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