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2)、《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000万元,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志华先生、王洪军先生、王洪涛先生、傅锴越先生、杨桂英女士表决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交易发生损失的风险较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1-7月,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和美泰富”)
公司名称: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6069158797C
法定代表人:李志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办事处开发西区朝阳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物联网应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业机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主要业务:受托粮食仓储、大米销售。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尾数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和美泰富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董事长李志华先生。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
和美泰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和美泰富相关资产后,通过向和美泰富购买原材料及委托销售商品,可以实现相关业务的稳定过渡和发展,符合公司日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结算价格参照实际价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3-055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凌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李莉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3-056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控股股东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金谷”)自2023年5月4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泰富金谷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本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期间,根据自身经营安排和资本市场相关情况,泰富金谷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泰富金谷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变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泰富金谷的《关于增持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泰富金谷。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富金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3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泰富金谷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自2023年5月4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自身经营安排和资本市场相关情况,泰富金谷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泰富金谷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资本市场或控股股东自身经营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泰富金谷承诺:1、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将切实履行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3-057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金鹤米程莱农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程莱”)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米程莱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前后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仍继续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二、进展情况
米程莱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金鹤米程莱农业(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F5DC2K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9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合五公路841号5号楼12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洪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米程莱完成出资。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3-051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9月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内部业务结构及人员调整安排无法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志华先生、王洪军先生、王洪涛先生、傅锴越先生、杨桂英女士表决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3-052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大信因内部业务结构及人员调整安排无法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进行了沟通,大信对此无异议。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立民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6年主要从事财务报表审计及各种专项审计等业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楼勇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新三板、IPO等审计相关经验,曾经负责和参与大型央企、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股权收购及业务收购及后续审计等,在国有企业审计、IPO审计领域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女士,2001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在中兴华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综合因素,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18年至2022年,公司均聘请大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聘期内,大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信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信因内部业务结构及人员调整安排无法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详细报告,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对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所需的从业资质和经验,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3-054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797号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1日
至2023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9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照附件1: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联系电话号码(须在2023年9月15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797号1号楼。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3813333 传真:021-54162080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3-058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建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总经理林思萍、财务总监周文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现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志华、林思萍、周文凤:
经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或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476.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5,844.30万元。4月27日,ST贵人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941.3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936.83万元。ST贵人1月1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ST贵人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总经理林思萍、财务总监周文凤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ST贵人及李志华、林思萍、周文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ST贵人及上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根据福建监管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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