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20,388,888.89元
●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后续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一、诉讼基本情况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3)苏01民初2771号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诉讼机构名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
原告: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十四建公司”)
原告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48号
被告一: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书苑13栋
被告二: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公司”)
被告二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招贤东路65号
二、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案件事由
根据《民事起诉状》,中化十四建公司主张的诉讼请求、案件事由如下:
(一)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融资款200,000,000元及利息10,788,888.89元,合计210,788,888.89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服务费9,600,000元;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融资款、利息、服务费共计220,388,888.89元,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二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原告主张的案件事由
2022年11月,中化十四建公司与文投控股签订《融资协议》。协议签订后,中化十四建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日向北文投南京公司的公司账户支付总计2亿元融资款。
中化十四建主张,文投控股已满足《融资协议》约定的返还上述融资款及利息的条件。文投控股作为违约方,除应返还融资款及利息外,还应承担中化十四建公司为筹措案涉项目融资款而产生的相关费支出。
此外,案涉项目以文投控股的名义开发,但实际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北文投南京公司负责实施。案涉项目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人已由文投控股变更为北文投南京公司。北文投南京公司应当对案涉借款本金、利息及服务费与文投控股承担连带责任。
三、诉讼的财产保全情况
根据《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通知书》,关于原告中化十四建公司与被告文投控股、北文投南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苏01民初277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化十四建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已对文投控股及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价值220,388,888.89元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措施如下:
1.查封了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江公路西侧1、2、3地块,不动产证为苏(2021)宁六不动产权第0023234号、苏(2021)宁六不动产权第0023232号。查封期限3年,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止。
2.冻结了文投控股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一般账户。冻结期限1年,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
3.冻结了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开发区支行一般账户。冻结期限1年,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北文投南京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账户余额合计1,012.69元,实际受限资金较少。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北文投南京公司为公司开展南京金牛湖主题乐园及配套产业园区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资产为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江公路西侧1、2、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公司及北文投南京公司败诉,北文投南京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将存在被司法拍卖等强制处置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相关业务开展造成影响。
3.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后续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资产被查封,预计不会对上述相关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但会对相关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造成影响,从而对土地商业价值造成影响。若公司及北文投南京公司败诉,北文投南京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将存在被司法拍卖等强制处置风险。
2.因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完毕,公司存在其他资产被进一步冻结、查封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已积极与原告方展开沟通协商工作,并将聘请律师,通过举证、答辩等方式申请撤销对公司资产的冻结、查封,争取尽快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相关资产冻结、查封情况,以及与原告的沟通情况等进展,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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