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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于2021年3月完成,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该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该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转股,中信建投证券在持续督导期满后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前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相关督导事项完结之日,以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金公司已指派祝晓飞先生、陈宛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祝晓飞先生、陈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祝晓飞先生、陈宛女士简历

  祝晓飞,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非公开发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配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配股等项目。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记录良好。

  陈宛,女,保荐代表人,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配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配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配股等项目。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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